icon__search

2月23日(五)|應該

我們堅強的人,應該擔當不堅強的人的軟弱,不應該求自己的喜悅。 羅15:1,新譯本

February 23, 2024 • 文:宣教日引|粵語朗讀:沈小嵐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
這節經文乍讀之下似乎有失公平:靈命比較好的人,反而應該調整行為,好讓軟弱的人不會感到困擾或難過;堅強的人反而要為不成熟的人改變自己。保羅提的真是個餿主意,是一種最壞的寬容,不是嗎?若信徒最終需要調整自己來遷就那些不長進的人,為什麼還要追求與神更深入的關係呢?

保羅把希臘文用詞「opheilo」放在這個句子的開端,刻意強調這個字,究竟是什麼用意呢?答案是──與債務有關!這節經文,保羅不是在討論或建議關於人與人之間相處的事。他說的是:我們這些堅強的人有義務「還債」給那些軟弱的人。是我們欠了他們!我們的職責就是在不冒犯他們的方式下,付諸「還債」行動。

所以,我應該「容忍」那些不行在基督光中的人?是不是要「善待」那些故意犯罪的人?當我面對神所憎惡的行為時,是不是該一笑置之?絕非這樣!罪就是罪,是無法容忍、不能被接受、不被鼓勵的。然而,保羅這封信不是寫給外邦人,而是給那些為了該如何生活而起爭論的信徒寫的。

那些較深入認識神性情的人,有責任拒絕會起爭端的事;那些與主有較親密關係的人,有責任包容弟兄姐妹,而不是一味抱怨和說教。

我們沒有責任去改變另外一個人的心,但我們有責任去愛他們,讓他們可以從我們的生命看到主美好的屬性。我不認為耶穌花時間和病人、窮人、受壓者在一起,只是為了可以「教育」他們。